(原标题: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(2025年7月))
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(2025年7月)旨在建立健全公司绩效考核评价制度,对公司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、管理骨干、技术骨干等实施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,完善公司治理结构。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,负责制定考核标准、建立考核体系、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,并拟定股权激励计划。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,其中两名独立董事,由董事长、过半数独立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,董事会选举产生。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,由独立董事担任。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,成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。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考核标准、审查薪酬政策、提出股权激励计划建议等。决策程序包括前期准备工作、考核评价、审议结果等。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,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。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,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,临时会议可采取通讯表决。委员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,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报公司董事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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